发布日期:2024-12-20 14:52 点击次数:72
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,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,根据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 2023 年岁末及 2024 年 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》《关于 2023 年底及 2024 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 、 有关安排的通知》相关规定以及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 )旗下基金的 基金合同约定,由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、2024 年 12 月 26 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,本公司 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暂停申购、赎回、转换及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,并自 2024 年 12 月 27 日起恢复上述业务,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。 具体基金列表如下: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暂停办理的业务 A 类:015303 鹏扬丰融价值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C 类:015304 投资基金 A 类:009102 鹏扬红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:009103 A 类:015217 申购、赎回、转换、 鹏扬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:015218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A 类:013461 鹏扬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:013462 A 类:020918 鹏扬聚优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:020919 若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,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。敬请投 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,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的不便。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.pyamc.com 或 拨 打 本 公 司 全 国 统 一 客 服 电 话 风险提示: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。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、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,并 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。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,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 书(更新) 、产品资料概要(更新)等法律文件,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,在了解产品情况、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,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、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,理性判断市场,谨慎做出投资决策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做出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,由投资者自行负担。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切实履行反 洗钱义务。 特此公告。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一篇:没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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